2009年2月16日 星期一

法律與人生課(The 01st record)98

20090215
  • 授課老師:賴世琳 老師。
  • 專利商標,仿冒必究。(專利改為註冊)
  • 專利-排他性。
  • 影印教科書只能在:圖書館及私人辦公室。
  • 智慧財產權:
  1. 以前稱工業所有權,大陸稱智識產權,日本稱知的財產權。
  2. 由人類運用智慧,研發創造得來之成果,以法律予以保護之權利。
  • 智慧財產權之法律體系:
  1. 保護文化創意-專利法:新式樣(109)。
           著作權法:著作權(5)。
                著作鄰接權(7-1)。
  2. 保護技術創新-專利法:發明(21)。
               新型(93)
           植物種苗法:植物新品種。
          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-積體電路電路布局。
  3. 保護正常競爭-商標法:商標。
    交易秩序   公平交易法(20-24):商號. 公司名稱. 產地標示。
           營業秩序法。
  • 無體財產權:
  1. 該精神創作雖藉由有形物表現出來,然而受保護者,並非該有形物本身,該有形物僅有傳達精神創作之媒介而已,所保護之客體並非有形存在之物體,而是抽象存在之無形的精神創作,故又稱為無體財產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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