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

法律與人生課(The 06st record)98

2009.Mar.22
  • 著作權法 第 29 條 第二項 表演人對其表演之出租權,僅限於經重製於錄音著作之表演,其他表演無出租權,例現場之表演或重製於攝影之表演,即無出租權。

法律與人生課(The 05st record)98

2009.Mar.15
  • 待續

法律與人生課(The 04st record)98

2009.Mar.08
  • 待續

2009年3月3日 星期二

法律與人生課(The 03st record)98

2009.Mar.01
  • 著作
  1. 觀念之表達或表達方式,其觀念不必具有新穎性,僅有原創性即可。
  2. 精神上創作之利益。
  • 專利
  1. 具體化之概念,而且專利著重於新穎性。
  2. 產品或技術本身具有產業上價值。
  3. 包括方法、技術、製程、配方、程式、設計。

2009年2月23日 星期一

法律與人生課(The 02st record)98

20090222
  • 商標不是創造或發明,是因長期使用與密集廣告所累積的信譽表徵。
  • 商標將廣告和商品(或服務)連繫起來。
  • 商標離開商品(或服務)使沒有獨立存在的價值,商標一定附著於商品(或服務)上。
  • 商標為一符號表徵,若離開商品(或服務),則失去其意義。主要是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類似的商標放在他商品(或服務)上使用,以致混淆或誤導消費者之使用。
  • 商標>商品。
  • 服務標章>服務。
  • 商標包含文字、圖形、記號、顏色、聲音、立體形狀。
  • 著作權與新式樣專利的差異?
  • 著作權
  1. 排他性弱,不能禁止他人獨立創作所完成之相同或類似著作。
  2. 不要求新穎性。
  3. 採創作主義,不以註冊或登記為必要。
  4. 保護期間自著作完成時起算,於著作人死後50年。
  • 新式樣專利(專109)
  1. 獨立性權利,可排除他人實施同一或類似之新式樣。
  2. 需具備新穎性。
  3. 需向主管機關提出專利申請。
  4. 專利期間自申請日起算12年。

2009年2月16日 星期一

法律與人生課(The 01st record)98

20090215
  • 授課老師:賴世琳 老師。
  • 專利商標,仿冒必究。(專利改為註冊)
  • 專利-排他性。
  • 影印教科書只能在:圖書館及私人辦公室。
  • 智慧財產權:
  1. 以前稱工業所有權,大陸稱智識產權,日本稱知的財產權。
  2. 由人類運用智慧,研發創造得來之成果,以法律予以保護之權利。
  • 智慧財產權之法律體系:
  1. 保護文化創意-專利法:新式樣(109)。
           著作權法:著作權(5)。
                著作鄰接權(7-1)。
  2. 保護技術創新-專利法:發明(21)。
               新型(93)
           植物種苗法:植物新品種。
          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-積體電路電路布局。
  3. 保護正常競爭-商標法:商標。
    交易秩序   公平交易法(20-24):商號. 公司名稱. 產地標示。
           營業秩序法。
  • 無體財產權:
  1. 該精神創作雖藉由有形物表現出來,然而受保護者,並非該有形物本身,該有形物僅有傳達精神創作之媒介而已,所保護之客體並非有形存在之物體,而是抽象存在之無形的精神創作,故又稱為無體財產權。